Breadcrumb

  1. Home
  2. 简体中文信息
  3. 性取向和性别身份 (SOGI) 歧视

性取向和性别身份 (SOGI) 歧视

Bostock v. Clayton County, Georgia,No. 17-1618 (S. Ct.2020年6月15)(博斯托克诉乔治亚州克莱顿县)一案中[1],最高法院裁决,因性取向或跨性别身份而解雇个人违反了第七条禁止性别歧视的规定。法院紧扣第七条的条文,做出裁决。正如法院解释的那样,“基于同性恋或跨性别身份的歧视必然导致基于性别的歧视;不可能发生了前者,而不会出现后者的情况。”例如,如果雇主解雇一名与女性结婚的女性雇员,但不解雇与女性结婚的男性雇员,那么雇主之所以采取行动,是因为该雇员的性别,因为如果该雇员不是女性,雇主就不会这么做。同样,如果雇主解雇一名雇员是因为该雇员在出生时被认定为男性,但使用女性代词并具有女性身份,那么雇主对该雇员采取行动是因为其性别,因为如果不是因为该雇员最初被认定为男性这一事实,雇主就不会这么做。  

法院还指出,其裁决没有涉及各种宗教自由问题,例如《第一修正案》、《恢复宗教自由法》和第七条为宗教雇主所做的豁免规定。                                            

SOGI歧视和工作情况

法律禁止在就业的任何方面存在性取向和性别身份歧视,包括雇用、解雇、工资、工作分配、晋升、裁员、培训、附加福利和任何其他雇用条款或条件。

SOGI歧视与骚扰

让雇员在工作场所因为性取向或性别身份而受到骚扰,让工作环境充满敌意,是违法的。骚扰可以是关于性取向(例如,同性恋或异性恋)的冒犯性或贬损性言论。对一个人的跨性别身份或跨性别做出攻击性或贬损性言论也是骚扰。

虽然意外误用跨性别雇员的姓名和代词并不违反第七条,但故意和反复使用错误的姓名和代词来指称跨性别雇员可能会形成一个违法的不友好工作环境。

尽管法律并不禁止单纯的调侃、随意评论或不太严重的孤立事件,但如果骚扰很频繁或严重,从而在工作环境中造成敌意,或导致不利的就职决定(如受害者被解雇或降职),则骚扰是非法的。

骚扰者可以是受害者的主管、其他方面的主管、同事或不是雇主雇员的人,例如客户或顾客。

SOGI歧视和就业原则/惯例

一般情况下,第七条所涵盖的雇主不得因为顾客或客户更愿意与具有不同性取向或性别身份的人打交道而解雇、拒绝雇用某人或取消其工作分配(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歧视)。雇主也不得根据实际或感知到的客户偏好而隔离雇员。(例如,不让LGBTQ+雇员在面向公众的岗位上工作,或特意将这些雇员安排到某些店铺或地区工作,都是歧视性的。)

禁止跨性别人员穿着或展示与该人性别身份一致的服装将构成性别歧视。

法院早就指出,雇主可以提供男性和女性员工专用的浴室、更衣室和淋浴室,也可以提供男女通用或一次性浴室、更衣室和淋浴室。本委员会的立场是,雇主不得拒绝雇员平等使用与其性别身份相一致的浴室、更衣室或淋浴室。换言之,如果雇主单独为男性和女性提供浴室、更衣室或淋浴室,则应允许所有男性(包括跨性别男性)使用男性设施,允许所有女性(包括跨性别女性)使用女性设施。

SOGI歧视与报复

雇主因以下原因对任何雇员进行报复、骚扰或其他方式的惩罚是违法的:

  • 反对雇员有理由认为是非法的就业歧视;
  • 提交EEOC指控或投诉;
  • 或参与与第七条的执行相关的任何调查、听证或其他法律程序。

报复是指可能自然地阻止就业者抗议歧视的任何行为。

本委员会执行的法律

  • 42 U.S.C. § 2000e-2 (Section 703)(第703节)

    这是在Bostock(博斯托克)案中有争议的法律部分,适用于私营部门、州和地方政府、职业介绍所和劳工组织。Bostock确定,第703节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包括了性取向和跨性别身份。
  • 42 U.S.C. § 2000e-16 (Section 717)(第717节)

    第717节适用于联邦政府雇员。委员会已根据第717节在联邦部门裁决中采用Bostock。(参阅https://www.eeoc.gov/federal-sector/reports/federal-sector-cases-involving-transgender-individuals。)

如果你认为自己受到了歧视,该怎么办

如果认为自己受到歧视,可以采取行动,提交投诉来保护你在第七条下的权利:

其他法律

其他可能适用的法律:

  • 对于联邦承包商和分包商,有单独的、明确的禁止就业中的跨性别或性取向歧视的规定,其依据是美国劳工部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执行的13672号行政命令。
  • 州或地方的关于公平就业的法律也可能禁止基于性取向或跨性别身份的歧视。州和地方的公平就业机构的联系信息可在该州或地方的EEOC当地办事处页面上找到。

 

[1]这也是对Altitude Express, Inc., et al. v. Zarda et al.(No. 17–1623)(Altitude Express, Inc.等诉Zarda等)R. G. & G. R. Harris Funeral Homes, Inc. v. EEOC et al.(No. 18–107)(R. G. & G. R. Harris Funeral Homes, Inc.诉EEOC等)案件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