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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雇主的員工人數

適用性

一般來説,如果個人為雇主工作了至少二十週(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就可以算是“員工”。這意味著一些兼職員工可以受到我們執行的法律的保護。不受雇於雇主的人,例如獨立承包商,不適用本法。

擁有多個工作地點的雇主的適用性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雇主有一個以上的工作地點,則每個工作地點的員工都可以計算在一起。例如,如果雇主經營四家不同的餐廳,則可以將所有餐廳的員工加在一起。

哪些雇主才適用

判定雇主是否有足夠的員工而適用我們所執行的法律可能很複雜。如果雇主不確定有多少員工,應該盡快聯繫我們當地的辦事處,以便我們做決定。另外,請記住,即使雇主因為員工人數不足而可能不受我們法律的約束,但仍可能受到州或地方法律的管轄。如果情況如此,我們可以把您轉介給負責執行該法律的州或地方機構。